执法公告

执法公告

2009年“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安全生产年”,为迎接第8个安全生产月的到来,进一步做好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安全消隐工作,按照市交通委《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件的通知》(京交函[2009]322号)精神,结合今年“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特制订总队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总队长、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总队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主任,各执法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排除隐患

组织执法人员对机场、火车站、省际长途客运站、市内主要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重对省际长途、旅游、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行业开展检查,对省际长途汽车的超员载客、站外揽客;旅游汽车从事非法“一日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反操作规程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和“黑出租”、“黑旅游”、“黑长途”、“黑化危”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督促驾驶员进行消隐整改,杜绝安全隐患车上路运营。

(二)开展宣传、营造声势

安全月期间,市、区两级政府将于614日组织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总队相关处(室)要积极参与市政府和市交通委组织的宣传日活动;各执法大队要积极参与辖区政府、场站组织的主题宣传工作,按照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人口密集场所、路口等设立宣传台,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针对性强的宣传咨询活动。

(三)加强学习、强化意识

总队各处(室)、执法大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提高执法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发现、排除运输车辆安全隐患、保障运输安全的责任意识。

(四)组织演练、提高技能

6月第3周,组织开展一次应对交通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通过桌面推演、执法力量调动等形式,对总队指挥系统的联络是否畅通、执法力量前往事件发生地是否及时、执法人员对事件的处置是否正确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提高执法人员的应对突发事件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