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执法公告
为了切实做好“五一”前及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工作,加强安全监管,防范恶性服务和扰乱市场秩序问题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利、快捷、有序,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和谐的运输市场环境秩序,现将 “五一”前及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安排及工作重点
“五一”前及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从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从
第二阶段(维护交通运输环境秩序阶段):从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提出以下九项具体措施。
(一)
(二)继续深入落实总队《关于进一步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顿的工作方案》(京交执总综字〔2007〕33号)的各项要求,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和繁华商业区周边的出租汽车进行巡视抽查,对有异味的车辆和驾驶员要严格登记、限期整改;对出租汽车拒载、多收费等恶性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力求将出租汽车违章率压减到最低。
(三)
(四)天安门景区和前门旅游集散中心周边,有关大队以属地为原则安排力量,每天从早晨升旗开始至上午10:00进行巡查;故宫、颐和园、天坛、八达岭、十三陵等旅游景区,根据客流情况安排监管时间,对业内车辆与“黑社”、“黑导”相互勾结,坑害游客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五)按照属地原则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企业周边进行巡视检查,从源头上进行监管,防范运输车辆违章上路;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对颐和园、京城水系、玉渊潭、紫竹院、什刹海、北海、朝阳公园、龙潭湖、陶然亭等水域内的游船,对码头、游船、设备、提示进行安全检查,定点巡视,遇恶劣天气严禁船只出航。对“无线操作”游船等新的游船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航。
(七)对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地区,继续坚持与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捆绑执法的工作机制,并协调属地公安交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防止“黑车”发生反弹。
(八)BRT前门临时上下车站由三、四大队,德胜门、西直门地区由二大队事前与公交、地铁有关车队、车站沟通信息,随时掌握客流情况,安排专人定点巡视,遇有客流大量聚集、发生拥堵等突发情况,及时通报运输局城区处,共同维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