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执法公告

2007年“五一”前及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工作安排

为了切实做好“五一”前及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工作,加强安全监管,防范恶性服务和扰乱市场秩序问题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便利、快捷、有序,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和谐的运输市场环境秩序,现将五一前及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工作安排如下:

一、阶段安排及工作重点

“五一”前及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从42357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23日起30日止。其中:42325日,集中整治出租汽车运营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4月26至27日,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违法违章行为;42830日,集中整治旅游汽车、省际长途汽车运营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期间,严厉查处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

第二阶段(维护交通运输环境秩序阶段):51日起57止,做好首都机场、天安门、德胜门等30个重点客运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的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为确保“五一”黄金周期间交通运输环境秩序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提出以下九项具体措施。

(一)42330日集中整治阶段,总队将针对出租、危险化学品、旅游、省际长途等行业各类违法违章行为,集中统一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其中,423日上午总队会同市质量监督局在首都机场对出租汽车计价器进行集中检查。

(二)继续深入落实总队《关于进一步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顿的工作方案》(京交执总综字〔200733)的各项要求,对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和繁华商业区周边的出租汽车进行巡视抽查,对有异味的车辆和驾驶员要严格登记、限期整改;对出租汽车拒载、多收费等恶性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力求将出租汽车违章率压减到最低。

(三)517日,首都机场、北京站、北京西站在列车、航班进出站高峰时间段安排专人和执法监控车值守,客流平峰阶段进行巡查。对列车再次提速后出现的客流集中到站问题,及时调整力量维护秩序。10个省际长途客运站,有关大队根据客流情况,安排力量进行巡查。

(四)天安门景区和前门旅游集散中心周边,有关大队以属地为原则安排力量,每天从早晨升旗开始至上午1000进行巡查;故宫、颐和园、天坛、八达岭、十三陵等旅游景区,根据客流情况安排监管时间,对业内车辆与黑社黑导相互勾结,坑害游客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旅游客运市场秩序

(五)按照属地原则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企业周边进行巡视检查,从源头上进行监管,防范运输车辆违章上路;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对颐和园、京城水系、玉渊潭、紫竹院、什刹海、北海、朝阳公园、龙潭湖、陶然亭等水域内的游船,对码头、游船、设备、提示进行安全检查,定点巡视,遇恶劣天气严禁船只出航。对“无线操作”游船等新的游船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航。

(七)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等重点地区,继续坚持与市公安局公交保卫总队捆绑执法的工作机制,并协调属地公安交管、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防止“黑车”发生反弹

(八)BRT前门临时上下车站由三、四大队,德胜门、西直门地区由二大队事前与公交、地铁有关车队、车站沟通信息,随时掌握客流情况,安排专人定点巡视,遇有客流大量聚集、发生拥堵等突发情况,及时通报运输局城区处,共同维护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