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执法公告

关于明确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出租汽车营业站区域范围的通知
关于明确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出租汽车营业站区域范围的通知

2007-03-02

各出租汽车经营者:

北京市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了规范该地区出租汽车营运秩序,方便旅客上下车,缓解交通拥堵,保护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出租汽车营业站区域范围作如下规定:

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出租汽车营业站区域范围:

北面:宇通客车驻京办事处(含)以东至六里桥工商所(含)的京石高速辅路路段;

东面:六里桥工商所以南沿虚线至西三环辅路入口的人民村中路全路段;

南面:西三环辅路入口以西的人民村南路全路段;

西面:人民村南路以北沿虚线至宇通客车驻京办事处。

到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营运候客的出租汽车须按照以下线路行驶:

一、出租汽车从京石高速辅路到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从与人民村中路交叉的路口南拐,行驶至丁字路口再向西拐入人民村南路,在第三个路口即标志牌指示出租车专用路口处向北沿箭头指示方向行驶至出租汽车落客区即候客厅大门口落客,如无客人则继续沿箭头指示方向行驶至出租汽车调度站岗亭停车候客。

二、出租汽车从西三环辅路到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的:从西三环辅路拐入人民村南路,在第三个路口即标志牌指示出租车专用路口处向北沿箭头指示方向行驶至出租汽车落客区即候客厅大门口落客,如无客人则继续沿箭头指示方向行驶至出租汽车调度站岗亭停车候客。

到六里桥长途客运枢纽营运候客的出租汽车须按照上述规定的营运线路按序排队候客,凡违反规定运营或中途插队、私自揽客的,将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请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乘客予以理解和配合。

本通知自20062月起实施。

附:六里桥客运主枢纽出租车流向图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