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暂扣车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2、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车辆被查扣的;依照北京市发改委对停车场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缴纳停车费。

3、暂扣车停车场基本信息

万泉永兴停车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梆子井甲18

电话:63401141

燕桥金路停车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冉村北侧

电话:88453250

东外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西北门环岛983车站旁

电话:13911839235

空港万通停车场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苇沟北路

电话:13901194398

4、如对停车场收费有疑义的,请咨询北京市发改委。